关于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1398 发布日期:2014-05-09 22:41 来源:
各市经信委:
根据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函》(处非联函〔2014〕12号)要求和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定于2014年4月10至5月20日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行动。
请各市经信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2014年审换证和现场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持有有效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照处非联函〔2014〕12号文件列明的排查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结束后,认真总结,形成排查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委。排查报告主要包括排查工作和成效、本地融资性担保行业基本情况、风险状况和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内容。
联系人:易小翔,电话:0571-87055248,邮箱: vincentyii@163.com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