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企融资之“渴”怎么解、科创金融如何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
邵建英经营的杭开控股涉及光伏微型逆变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境、生物医药高端制造业,依靠科技创新、增加20%的年研发费用投入,2023年规上企业工业生产总值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33.6%。结合多年从事科技型实体经营管理和产业投资的经验体会,邵建英在提案中提出了一套“专属政策合规、准入标准合身、考核周期合拍、产学研政合作、评价机制合理、助企帮扶合心”的六合政策体系。
这套体系剑指目前全省各地招引体系中专属于科技创新项目的空白,可弥补整体招引政策存在的重投资轻技术、重名企轻初创、经济指标一刀切等诸多不足。她建议,可制定高科技产业、高科技企业“双高”行业企业认定标准,相对应的招引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须是强化科技属性、税收和净利等经济贡献指标权重,弱化固投权重的长效绩效考核体系,落实街道或园区科创企业“专员负责制”跟踪服务。
记者发现,邵建英提案中的这些观点,与一份题为“关于推进浙江省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内容不谋而合。该提案来自于省政协经济界(一)界别活动组,由组长、省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邵斌起草。提案建议,在全省设立统一的科技企业产业母基金,将各地科技类产业基金纳入统一管理,并出台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企业产业基金扶持标准与运营指导意见,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产业基金投资容错试错容忍度。同时,提案还提到,为让银行等机构更精准地瞄定支持领域,建议建立全省统一的“科技企业名单库”,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科技企业动态分层管理,便于政府和金融机构制定差异化政策。
“科技型企业与传统企业不同,通常具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典型特征,表现出较为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可观的发展潜力。我建议可以由省政府认定量子计算、区块链、生物制药等高科技行业,高科技企业的认定权限则可下放到各市区县,对各个项目进行科学认定并同步出台合适的指标考核。”邵建英表示,科技型企业资金需求最为迫切的初创期,政府通过前期投入,建立推动中试的平台,项目成功孵化后落地浙江,待企业成功上市后回购,无疑将大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自浙江杭州、嘉兴两地入选全国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以来,2023年科创贷款余额破6000亿元,年内两地已推动20余家科创企业上市。然而,5个长三角试点城市一年仅召开一次科创工作会议这一现状,被省政协委员、民建嘉兴市委会专职副主席章纯细心地铺捉到,她提交了“深化科创金融改革 打造高标准科创金融先行引领区”提案,建议层级统筹建立省市联动和长三角试点市间区域协同机制。
除了长三角信息资源集中于上海、杭州,信贷市场分割、产业引导基金局限本市,“一地创新、多城共享”的效果远未实现,章纯经调研还发现,浙江省与试点市两级联动、杭嘉试点市之间联席联动发展机制尚未建立,政府引导基金资金沉淀普遍存在,政府产业基金投早投小方面明显不足,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和处置方面有待突破,科创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有待健全。
深化科创金融改革,完善科创金融保障体系是不可或缺的环节。章纯建议试点市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力量,鼓励评级2A及以上的国投公司发科创债,将募集资金以股权形式投资科创企业,有效激活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筹划设立以企业、民间为主要来源的“耐心基金”,建立分级分类资助体系,重点支持长三角“2035”(即20~35周岁)的青年科研人员潜心科研;以及加强科创金融人才引育,完善中介服务体系。
另外,章纯还提出进一步完善多样化风险缓释机制。比如:设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完善和发展再担保体系;以嘉兴为试点,探索国有平台资金的退出机制;省级层面出台统一“试错、容错”标准,建立容错免责细则,推动“试错、容错”立法;鼓励银行和股权投资机构等合作探索“信贷产品+直接投资”“信贷产品+认股选择权”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