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温政办〔2023〕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推动民营经济政策在温州先行先试、落细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承接、巩固提升、创新突破”为原则,全面承接落实全省民营经济32条“1+N”清单及落地细则,巩固提升一批具有温州辨识度的改革成果,创新探索一批全国全省首创性的破题之举,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3年,落实惠企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300亿元以上,全年民间投资增速好于上半年、力争超过省平均水平,工业供地中民企占比达到70%以上,每年新增能耗的80%以上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涉企问题化解率达95%以上。
到2025年,市场经营主体突破150万户,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左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左右,基本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民营经济各项占比继续保持全国前列,获取金融服务、市场准入等指标进入营商环境全国标杆城市行列。
二、主要举措
围绕“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五个方面,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一)提信心增预期。根据相关规定,继续推广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等供地形式,深化“数据得地”机制,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迭代升级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创新运用“科创指数贷”、“两个健康”积分贷等融资方式,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和产品创新;加快升级人才新政,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持续打响“来温州·创未来”品牌。
(二)降门槛扩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加强项目储备,探索经营权转让、产权抵押、资产证券化等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针对技术攻关开展重大项目“揭榜挂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扶持培育民营科技企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科技企业梯队培育计划。
(三)真公平破隐性。有序推进全市招投标行政规范性文件整合,实施招投标专项整治十大行动,加快“公优廉”一体化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区域性“评定分离”综合试点扩面;审查一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清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推进永嘉、平阳、龙港等地公平竞争政策试点建设。
(四)拓市场促升级。支持企业跨国投资,组织“丝路护航”“千团万企”等系列行动,助力企业出海抢订单;加快创建全国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推进“5+5+N”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商模式;加快数字经济集聚区“一核心多区块”建设,引导领军企业向中国(温州)数安港、国际云软件谷等重大平台集聚,加快创建中国软件特色名城,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五)优氛围增服务。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积极争取开展个人破产等相关试点;完善“三规合一”工作框架,推动企检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压减专利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周期;推进温州湾新区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推动温州市社会信用立法,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建立健全企业问题诉求“一表通管”机制,实现问题化解全闭环。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民营经济发展责任,对照任务清单,系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需要落实的重点任务和需要解决的涉企问题,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考绩指挥棒作用,适时对任务清单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倒逼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温州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任务清单(195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