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
阅读次数: 204 发布日期:2023-07-19 10:21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各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金融办(地方金融工作部门),有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浙财金〔2022〕34号)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在综合考量资本实力、支小支农业务开展情况、有关机构功能定位和发展意愿等基础上,经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定,浙江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48家担保机构纳入2022年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不含宁波,详见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杭州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云和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岱山县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嵊泗县宏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5家原名单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因未达到认定标准,纳入整改名单,整改期限1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算起),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达到认定标准的,剔除出名单。以上5家机构拟作整改的,需向当地财政部门、地方金融工作部门提交具体整改方案,并向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备。
附件:浙江省2022年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http://czt.zj.gov.cn/art/2023/7/12/art_1229135603_2483433.html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