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机构:浙江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 号:浙融担办〔2018〕2号
印发时间:2018-03-26 11:20:41
各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8年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章)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
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努力,2018年实现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全覆盖、政策性担保业务显著增加,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担保难得到有效缓解。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重点推进政策性担保机构空白县(市)机构组建工作,2018年力争实现全省全覆盖。未达到省政府注册资本金要求的政策性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达到各设区市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县(市、区)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的标准。各级政策性担保公司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市场规律开展业务,在专业人才及薪酬待遇上实行市场化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
(二)推动政策性担保业务可持续发展。研究制订省担保集团公司的政策性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办法,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支持。各市、县(市、区)要在年底前出台本地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补偿政策,引导各类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服务。加强部门协调,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持续注资机制、科学适度的人员免责机制,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真正聚焦主业,积极开拓创新,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再担保合作。进一步理顺省担保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坚持再担保的政策性定位,不断完善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运行管理办法,加大对各类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的再担保,发挥其在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的龙头和核心作用。省担保集团要主动帮助各地政策性担保公司开展银担合作,拓展业务。不断完善省担保集团公司、地方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的“442”风险分担机制,协调推进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合作。各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当地政策性担保机构主动对接省担保集团公司,加快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四)丰富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服务功能。省担保集团公司和各市(县、区)政策性担保机构在致力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不断丰富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政策性担保机构帮助企业化解“两链”矛盾,防范和化解区域重大风险。主动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加大对数字经济、“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股改上市“凤凰行动”计划、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小微企业园建设等重点领域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不断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
(五)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防范和化解融资担保行业风险。各级监管部门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简化融资担保公司审批事项的同时,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守牢风险底线。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重大股权和注册资本变更、保证金管理等事项的专项现场检查,推动担保公司做好各类违规事项的整改。要督促当地融资融资担保公司按时登陆“浙江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准确报送业务数年据,自觉接受非现场监管。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地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要加大对当地政策性担保业务的宣传,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高管人员培训力度,开展担保理论培训和实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建立高素质的融资担保人才队伍,提升融资担保行业的经营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七)建立和完善考核通报机制。建立季度通报制度,按季对各市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全省通报。按照《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省担保集团的年度绩效考核,引导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各市、县(市、区)要制定本地区政策性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地区政策性担保机构负责人薪酬考核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既要坚持政策性定位,以扶持小微企业和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也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将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性担保业务量、覆盖率、放大倍数、担保费率、风险控制水平等指标作为考核重点,适当提高代偿风险容忍度,鼓励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业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