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融资性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业务监管质量和效率,提升行政监管的规范化水平,现就有关全省担保机构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4年底,全省所有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流程都要纳入信息化监管系统管理,提高业务操作规范,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各级监管部门能够通过监管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及时掌握担保经营和担保行业发展情况。
二、系统建设方案
经向社会公开甄选,并组织专家对多个系统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审筛选结果,选定南京万汇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融资性担保行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浙江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信息化综合监管系统。
浙江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综合信息化综合监管系统由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和担保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两个子系统组成,两个子系统拥有各自独立的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其中,监管信息系统是“浙江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在线监管系统”的升级版,功能更加完善、便捷,帮助各级监管部门更加全面地掌握当地担保机构的经营情况;业务管理系统可以帮助担保机构实现对业务流程的优化管理,便捷、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资料,方便获取和查询监管、行业、业务信息,与监管部门在线互动等。
三、系统建设费用
监管信息系统由我委统一购置;担保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一次性软件购置费用为1.2万元/套,经协商,在推广期内(2014年12月31日前)购买软件可享受优惠价0.4万元/套。开发单位在推广期内免费将业务管理系统提供给各担保机构试用。
四、监管工作要求
1、鼓励担保机构全省统一使用的业务监管信息系统,也可自行选购其他业务管理系统。如担保机构未使用业务监管系统或使用其他业务监管系统,必须按照我委统一的监管要求,登录监管信息系统,手动填报所有数据。
2、已使用其他业务系统的担保机构,如需换用配套的业务管理系统的,我委将统一安排软件开发单位提供数据移植服务。
3、监管信息系统将于9月份正式上线。各市、县主管部门要组织担保公司认真填报公司基本信息、2013年年报数据以及补报2014年1-9月份数据,并负责做好数据的催报和审核工作。从10月份开始,新版担保行业综合信息系统试运行,为期三个月,试运行期间原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照常进行。
五、其他事项
1、2015年开始,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换证将以监管系统报送数据为依据,不再要求担保机构报送其他纸质材料;担保机构新设、变更事项及省级担保风险补助项目申报等均需在新上线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
2、请各县经信部门统计需要安装业务系统的担保机构名单,填写《担保机构业务管理系统需求统计表》,报所在市经信委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3、为保证数据的安全与运行质量,担保机构可以自行采购服务器硬件,也可以委托开发单位代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从优。
4、安装实施、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联系。
省经信委企业融资处:徐顺爱,0571-87055250;易小翔,0571-87055248。
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邓懿萱,0571-85158385,dengyx@zjjxw.v.cn;王国勇,0571-85170273。
南京万汇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倪国亮,13770761163,025-84823960、84823997。
附件:1.浙江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简介
2.担保机构业务管理系统需求统计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18日
附件1
浙江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简介
一、总体方案
浙江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综合信息系统)分为两大子系统: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和担保机构业务管理系统。
监管信息系统为浙江省经信委信息监管平台,为监管部门提供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日常监管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并通过互动平台与各级监管部门、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信息交换。
担保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为独立子平台,各担保机构拥有自己独立的业务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可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并可从担保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中实时获取由监管信息系统发布和共享的信息。
二、工作原理
1、担保机构通过业务管理系统支持担保业务全流程操作,对所需报送的资料系统自动提醒并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本地校验后给予相应提示,直至正确后通过外网报送到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信息系统。
2、监管信息系统对担保业务管理系统报送的数据进行本地校验,对有不符合报送规则的可发回重报;监管信息系统收集到正确数据后进行汇总、分析并存入数据库中。
3、监管部门通过监管信息系统对各担保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并通过与担保业务管理系统的互动平台发布行业相关信息。
4、各担保机构通过担保业务管理系统可直接获取由监管信息系统发布和共享的行业信息。
三、主要功能
监管信息系统根据融资性担保行业相关制度文件和监管要求,结合我省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体制,将担保行业的日常监管、人员监管、许可证管理、报表报送、统计查询、风险预警等工作融合到系统平台中,并通过互动平台与各上下级监管部门、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信息交换。
担保业务管理系统是担保机构核心业务系统,不同版本的功能包括个人事务、项目管理、客户管理、保前管理、合同登记、落实反担保、收费登记、保后监管、还款登记、结案办理、统计报表、风险预警和系统管理等。通过业务管理系统的实施可提高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管理能力。
四、担保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和数据保密性
1、系统具有安全的启用授权功能,必须插入有本机构唯一授权码的KEY才能正常运行。
2、系统具有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使用系统的用户必须被授予相应的权限,否则无法登陆系统或使用权限外的系统功能。当系统用户离职或被禁止使用该系统,在系统中将该用户账号禁用,该用户将无法访问系统,最大程度的保护了系统业务数据的安全性。
3、系统具有完善的安全跟踪日志,能够详细准确的记录访问系统的用户详细信息及操作,以保证系统使用的安全性。
4、系统将自动定期备份数据库数据,如果出现服务器故障,或硬盘损坏情况下执行恢复备份数据即可使系统正常运行。
5、由于业务系统存放于各担保机构本地,系统信息、客户信息等都存于本地,完全由各担保机构自主管理和维护,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6、业务系统向监管系统提交报表数据时,该报文将经过加密处理,以保证提交数据的安全与保密性。
五、担保业务管理系统特点
1、可按照各担保机构的办公方式定制,支持业务审核流程、保后跟踪流程、反担保释放流程的自定义功能,充分满足各类担保机构核心业务需求。
2、系统功能全面,担保流程清晰,从项目受理到结案办理全流程操作,有利于降低担保机构操作风险。
3、职责分工明确,待办任务一目了然。通过用户权限分配,将每个环节的岗位工作与既定的业务流程充分结合,体现了担保业务处理过程的协作性与透明性。
4、数据统计详尽,对外信息报送准确。目前系统已实现针对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日常管理所需的多口径、多种类的统计,提高了担保机构数据统计效率,保证了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5、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电子档案数据库,为担保公司积累了完善的客户和项目档案资料。
6、功能符合担保公司实际需求,并能够随着行业发展和各担保机构功能升级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