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自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经信委等九部门《关于转发银监会等八部委<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担保”字样,没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各类公司。
二、自查内容:公司治理、风险控制、合规经营情况等。
三、请各公司于7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表(详见附件)、201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上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根据各公司自查情况,我委将组织金融办、人行、银监、工商等部门开展检查。
联系人:侯旭丹、戴赛敏,电话:88968038、55596908;传真55596909,电子邮箱:zxqyc432@163.com。
附件:温州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自查报告表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14日
附件
温州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自查报告表
填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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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办公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注册资本 | | 成立时间 | |
主要股东及股份占比 | | 从业人员 | |
2013年总资产 | | 2013年净资产 | |
2013年营业收入 |
| 2013年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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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结构 | 包括:公司部门设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主要从事业务及业绩情况 | 包括:1.各项担保业务在保户数、笔数、担保责任余额;2.其他业务情况 | ||
是否存在吸收存 | | ||
对提供上述信息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本自查报告表以及公司201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内部管理及风控制度于7月18日前寄送至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432室,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侯旭丹收,电话:88968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