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收新会员的通知
阅读次数: 2008 发布日期:2012-04-17 23:06 来源:
各会员单位:
经第二届四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同意下列单位成为我会会员。新会员应遵守《温州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享受章程赋予的权利,按时交纳会费(会员每年缴纳2000元;户名:温州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银行:温州市建设银行锦园支行;帐号:33001628785059000337联系人陈晓民;电话:88519750 89731480)。
新会员名单为:
平阳县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