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担体系与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化合作 累计担保金额超65亿元
一是推出“供担”专项产品或服务方案。山东农担公司联合山东省供销社、农行山东省分行推出“强村贷-供销农耕贷”产品,重点服务与供销社签订土地托管协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供销社下属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河南农担公司与河南省供销社联合出台“供银担”业务实施方案,设计了“供银担+大数据”“核心企业+农户”“供银担+集体经济”等合作模式,为供销社系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针对性强、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广东农担公司与广东省供销社、农行广东省分行开展“粤供易贷”农村金融服务试点,并成立专项工作组,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四川农担公司与供销投资集团、山西农担公司与山西省供销社下属的农资集团在供应链融资担保展开合作,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供应链中核心优势,更好地服务供销社社属企业上下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是共建农担基层服务网点。浙江农担公司与浙江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联”)签署“共建农信担保服务体系”合作协议,发挥农合联体系优势和熟人熟地优势,依托各地农合联(供销合作社)建立农担办事处和代办点,共同开展项目推荐、尽职调查、保后管理、代偿追偿等工作。浙江农担公司强化对办事处、代办点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将网点建到每个县。
三是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湖北农担公司与咸宁市供销合作联社合作,咸宁市供销社出资设立“涉农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承担40%的风险责任。湖南农担公司与岳阳市供销合作联社合作,岳阳供销联社组建农服公司,农服公司承担5%的风险责任。重庆农担公司与黔江区供销合作社设立“三社”融合发展信贷担保风险金,风险发生后,农担和供销社按照50%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浙江农担公司与浙江省农合联的试点县市设立地方风险补偿基金,农担办事处业务出现风险时,由地方风险补偿基金承担30%,银行承担20%,剩余50%责任由浙江农担公司与办事处按照合作协议规定对等分担。
下一步,国家农担公司将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保持常态化的沟通机制,推动全国农担体系与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不断增强协同支农合力,更好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显著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