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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阅读次数: 2112 发布日期:2015-07-07 10:04 来源:

6月,江苏省国税局、江苏银行和深圳微众税银信息服务公司在南京联合发布“小微企业税银互动服务平台”。该平台在此前试运行的20多天中已为百户小微企业提供了近亿元信用贷款;江西省正式启动运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以“点、面”结合的形式建立科贷补偿金资金池。

  河北工商部门四措并举助力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

  近年来,河北省工商局把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作为帮扶市场主体的有力抓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搭建融资平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把草根企业“扶上马、送一程”。

  优化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建立网上质押登记业务平台,快捷办理登记;二是建立动产抵押、股权出质登记“绿色通道”,按照“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服务最优”的标准,指定专人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股权出质登记服务,实行“解答咨询一口清,手续齐全登记一次清,复杂登记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工作制度;三是继续深化和完善首办责任、重大项目提前介入、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努力为企业通过登记进行融资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搭建平台,促使银企双方有效对接。河北省工商部门充分利用了解企业、掌握企业基本信息的优势,对有融资需求、信用度高、有发展潜力,尤其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企业,积极向银行、融资业务单位及可融资的企业推荐,主动牵线搭桥,搭建融资平台,通过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签约会,帮助企业找到适宜的融资伙伴。去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组织近2万余家企业召开银企对接会369场,为4722家企业实现贷款近130亿元。

  创新形式,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股权质押是资本市场日趋活跃而出现的新兴融资工具,有利于企业利用自有股权进行资本化运作,降低融资成本。据工商部门统计,2011年之前,河北省企业融资主要以动产抵押为主,股权质押融资仅占企业融资总额的11.4%。随着工商部门对股权出质登记业务的宣传,股权质押融资逐步引起广大企业重视,去年以来通过该渠道融资金额占企业融资总额的31.67%。

  加强对接,促进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各级工商部门积极联系银行,为企业“量身订做”融资产品,使融资产品与企业需求有效结合,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互利共赢。如石家庄市、承德市、玉田县工商部门先后与银行合作,推出了“光彩信用卡”、“商优卡”、“互惠贷”等融资产品,受到企业普遍欢迎。

  山东设立资金池补偿小微企业贷款坏账

  山东省6月制定的《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提出,将注重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努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中将设立资金池补偿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坏账损失。

  山东省提出,将通过省级引导、市县参与,共同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依法纳税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省级财政给予30%的补偿,市县补偿比率自定。

  山东还将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从今年起选择部分市进行试点,对申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保费总额30%的财政补贴,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的损失部分给予相应比例的风险补偿。

  此外,山东将设立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帮助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将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力争3年内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1只总规模40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3年内将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资本金增加到30亿元。

  江苏省小微企业税银互动平台上线

  6月3日,江苏省国税局、江苏银行和深圳微众税银信息服务公司在南京联合发布“小微企业税银互动服务平台”。该平台在此前试运行的20多天中已为百户小微企业提供了近亿元信用贷款。

  “小微企业税银互动服务平台”上线后,将为全省近百万户纳税信用B级以上的小微纳税人在线提供税银一体化的“税e融”金融服务产品。国税部门依据自愿、保密、免费、责任自负原则,将纳税人在线审核确认后的基础信息、纳税信用信息及纳税情况等涉税数据向平台推送。银行方通过平台对传递涉税数据实现自动的整理、分析和审核,对符合系统设定条件的纳税人实现免担保、免抵押、免服务费且可随贷随还的授信服务,实现纳税人融资贷款服务的在线“秒贷”。

  重庆实施“购置贷”再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

  5月28日, 重庆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联合召开视频会,正式实施创新性金融工具—“购置贷” ,专项支持解决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初期流动资金紧张的难题。

  重庆“购置贷”是国家“助保贷”升级版。2012年,工信部与建行总行向全国推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金融工具—“助保贷”,政府提供风险补偿金和企业缴纳助保金组成“助保金”池,建行按1:10放大贷款。截至今年3月末,建行与重庆34个区县签约了34个“助保贷”业务平台,流动资金贷款余额60398万元。

  近些年重庆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特别是楼宇产业园建设的推进,入园小微企业越来越多,小微企业不仅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大,对固定资产购置的需求更为迫切。为了进一步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重庆在传统“助保贷”基础上推出“购置贷”新政,再降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门槛低、时间短、费用少”是“购置贷”的主要特点,具体解决方案为,市和区县财政提供风险补偿金,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购置楼宇产业园内的生产经营用房,贷款期限最长8年,突破了目前大部分银行贷款一年一贷的限制,年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在8%以内。如果企业未能及时偿还贷款,先由企业助保金偿还,然后由池内资金代垫。

  “购置贷”契合了重庆小微企业发展实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金融产品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有效对接,将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目前市财政已首期安排3000万元风险补偿金。区县政府可按500万元—1000万元的标准自愿注入“购置贷”资金池,市财政按20%—30%给予配套。

  海南省每年拨款设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专项资金

  海南省政府6月5日印发的《海南省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构建政银保合作新机制方案(试行)》披露,海南省政府将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5000万元,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专项资金,并根据优惠贷款业务开展情况逐年增加,专项用于银保合作发放或银行自主发放小微企业优惠贷款的风险补偿及奖励。专项资金风险补偿后,金融机构追偿不良贷款所得返还注入专项资金。

  海南省政府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5000万元,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逐年增加,当贷款不良率为4%时,预计5000万元专项资金可支持发放33亿元贷款,放大67倍;贷款不良率为5%时,预计5000万元专项资金可支持发放20亿元贷款,放大40倍。

  海南省将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引入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构建“政银保”合作贷款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保合作或自主对小微企业发放限额以下、优惠利率信用贷款,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新政所指小微企业优惠贷款为金额500万元(含)以下信用贷款,无抵(质)押、无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仅限于生产经营性用途。不良贷款认定按照银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银保合作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综合成本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利率上浮30%+保费费率2.5%”,鼓励金融机构对资信良好的企业降低利率和保费费率。银行与保险公司原则上按3∶7分担不良贷款,具体分担比例和方式由银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银行自主信用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合作,自主为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综合成本不超过银保合作信用贷款水平。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优惠贷款不良率超过2.5%以上部分的贷款本金损失,由专项资金予以补偿。

  对由省工信厅纳入统计范畴的创新型小微互联网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类企业,获得首笔贷款金额200万元(含)以下的,发生不良时,由专项资金给予不良贷款本金金额50%的补偿。对此类贷款的风险补偿总额不超过年度专项资金的20%。

  对年末小微企业优惠贷款余额在1亿元以上并且不良率在2.5%以下的银行,由专项资金给予其贷款余额0.5%的奖励。银保合作信用贷款的奖励资金分配,由银行与合作保险公司按风险分担比例确定。

  对于返还追偿所得的金融机构,给予其追偿返还资金30%的奖励。每年一季度,海南省政府对上年度发放优惠贷款规模前五位的银行、承保优惠贷款保证保险规模前五位的保险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并通报其总行或总部。

  江西:小额担保贷款让小微企业不差钱 200万元以内贷款享50%贴息

  江西省6月印发《支持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确定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30个重点平台,并明确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小微企业贷款可享贴息支持

  ●对象: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范围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政策: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由财政部门按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引进私募基金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渠道。

  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用地

  ●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全省重大项目调度会予以调度,优先安排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支持有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探索与社会资本共办“区中园”等。

  重庆为中小企业建“助保池” 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

  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重庆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局与建设银行推出固定资产“助保贷·购置贷”,专项解决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初期流动资金紧张难题。“助保金”池由市和区县财政风险补偿金、企业助保金组成,重庆已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同时,重庆市还会同市人社局、三峡担保集团注资3亿元,组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融资担保基金10亿元,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与小微企业同享担保补贴政策,基金按担保额给予0.5个百分点的担保补贴,预计每年开展小额担保贷款50亿元。

  重庆安排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和小微企业后续发展帮扶资金10亿元,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创办成长性较高的企业。同时,重庆市还在经济调结构完善补贴办法、采取措施缓解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前4个月,已免征29.67万户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2.73亿元,减半征收2.2万户小微企业所得税0.63亿元。

  福建省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为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题,扶持小微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信贷,促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6月,福建省财政厅和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由省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省知识产权局与省财政厅共同管理,初始额度暂定1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偿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国有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助保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贷款本息损失。

  风险补偿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管理。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作为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的合作银行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办法》所称助保贷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向福建省(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专利权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在借款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抵质押担保的基础上,由借款小微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助保贷业务利率控制在基准利率上浮25%以内。《办法》所称助保金是指获得合作银行助保贷支持的小微企业按规定比例缴纳的资金,具有保证性质,采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监督并具体实施日常管理。

  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根据《办法》申请助保贷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福建省境内(计划单列市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需提供不低于贷款额度40%的抵质押担保,抵质押物由固定资产和自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组成;申请企业愿意以助保金方式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时间不超过1年。

  风险补偿金优先支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企业等小微企业。

  企业在办理助保贷时,按其实际获得贷款额的1%—3%缴纳助保金,合作银行负责代收。在省知识产权局和合作银行合作协议存续期间,相关借款小微企业缴纳的助保金暂不退还,待助保贷业务平台停止合作,所有企业的助保金贷款到期后,助保金在扣减企业逾期贷款本息的代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比例退还企业。

  企业按时还款将优先获得贴息补贴

  《办法》还规定了贴息惠企政策,对于按时还贷的企业,将优先获得同期银行基准利率50%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贴。

  根据《办法》,对逾期1个月的贷款,启动代偿程序,按借款小微企业贷款逾期发生的先后顺序,先以助保金进行代偿。对于助保金代偿不足部分,由合作银行和风险补偿金各按50%比例承担代偿责任。在实施助保金和风险补偿金代偿后,合作银行应及时对相关企业进行追偿。追索回的资金或企业恢复还款收回的资金在抵扣追索费用、违约金后,先偿还银行债权,剩余部分按代偿比例补回风险补偿金和助保金所承担的损失。

  江西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启动

  6月18日,江西省正式启动运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简称省科贷补偿金),以“点、面”结合的形式建立科贷补偿金资金池。

  江西省以“面”的形式建立面向全省的科贷补偿金资金池。省科贷补偿金安排1500万元建立省级资金池,向全省开放。优先支持已承诺安排配套资金的上饶市、鹰潭市、抚州高新区和瑞金市开展科贷补偿工作,这些地方各配套200万元至5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分别存入省科技厅确定的合作银行在当地的分支行,资金补偿范围仅限于其辖区内的备选企业。

  目前,合作银行对安排了配套资金的4个地区给予3个月的优先期,优先受理其辖区内备选企业贷款申请。事先未安排配套资金的设区市或高新区推荐的备选企业申请省科贷补偿金贷款,在项目批准后,须按银行审贷通过的贷款额度的十六分之一向合作银行当地支行存入风险补偿资金。

  此外,江西省以“点”的形式建立面向南昌高新区的科贷补偿金资金池。省科贷补偿金安排500万元,南昌高新区配套500万元,建立1000万元的风险资金池。省科技厅将与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及合作银行签署三方业务合作协议,在南昌高新区内封闭运行。

  安徽银监局: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倾斜

  6月,安徽银监局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抓好政策落实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辖内银行机构抓好政策落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继续扩大有效信贷投放,向“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倾斜更多信贷资源。同时还要落实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等信贷管理政策,确保信贷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在此基础上,各银行机构要严格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对于不服务只收费、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增加消费者负担的,一律取消;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性收费,要严格控制收费水平,能降低的要尽可能降低。

  《通知》还提出筹划五项帮扶措施,要求银行机构对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开展“雪中送炭”式的帮扶活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在本金展期、降低利率等方面予以实实在在的帮扶;持续推进业务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拓宽企业抵质押品范围,创新信用贷款产品;推动信息共享和担保合作,满足更多企业融资需求;适当调整年度利润目标,切实取消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收入考核,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做到“三不”,实现合作共赢,即对多头贷款的风险企业不单方“抽贷”,对担保圈内未出险企业不简单“限贷”,对申请贷款企业不变相“拖贷”、“改贷”。

  浙江环保健康等领域小微企业可“优先”上市

  浙江省政府6月明确界定出小微企业产业发展导向,并支持符合导向的小微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到2017年,浙江省政府制定的目标是:新增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小微企业10万家。

  浙江省政府指出,重点引导小微企业从事七大产业,进入现代农业(家庭农场)、服务业、社会事业、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制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禁止进入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同时,依托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平台,加大小微企业股改培育力度,重点推进七大产业企业股改。创新小微企业产权机制和治理结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小微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沪深交易所、港交所等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重庆鼓励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重庆市政府6月在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专题工作会上要求,尽快出台扶持企业直接融资的指导意见,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将对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费用补贴。

  今年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将出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鼓励他们走进资本市场。不管是在孵化板还是在成长板挂牌,只要是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成功的企业都可以申请获得一定额度的补贴。重庆市中小企业局下一步还将在项目储备上加强落实,专业服务机构方面积极引导,资金扶持上切块保障,加紧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走进资本市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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